110/4/6 線上申辦地價稅自用住宅,快速便利又防疫

持有坐落於桃園市的房屋的土地,如符合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血親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及面積等要件,欲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者,請多利用線上申辦方式,快速便利又防疫。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說明,線上申辦操作方式如下:

請先登入該局首頁,網址為:https://tytax.tycg.gov.tw/,再依序點選,便民服務→網路櫃檯→申辦服務→地價稅→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申請→填寫紅色必填欄位→確認送出後即完成申請。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為2‰,而一般用地之基本稅率為10‰,兩種稅率核算之稅額相差起碼有4倍以上!一般用地是以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縣市土地地價總額計算,稅額級距由10‰至55‰,採累進方式課徵。倘若符合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條件者,請在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110年為9月22日)前提出申請,如逾期申請,則自申請之次年期開始適用。

稅務局特別提醒,依據土地稅法第17條第3項規定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2)以一處為限。如欲申請兩處以上的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需審視土地所有權人及配偶有無其他未享有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的成年直系血親可供遷入戶籍等條件。

民眾如需進一步瞭解地價稅相關事項,歡迎利用稅務局總(分)局電話洽詢,有專人提供服務及解答。

服務電話

總局:33261812362-2368                                          

中壢分局:4515111102-109 大溪分局:380007210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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