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4/13 騎樓封閉圍用或設攤營業是否要課徵房屋稅

有民眾詢問,利用自家前的騎樓擺攤做小生意,是否會影響房屋稅的課徵?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說明,騎樓是否要課徵房屋稅,以是否供公共使用為要件。倘房屋騎樓確實未封閉供公共通行,依規定是可以免徵房屋稅的,但如果自行封閉圍用或供設攤營業,即使在沒有營業的時間(例如休息時間)供公眾通行,但因營業使用部分已不屬於公共使用,是不符合免徵房屋稅的要件,應依實際使用情形按住家用或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稅務局提醒民眾,房屋如果有使用情形變更,應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變更,按其適用的稅率課徵房屋稅。

倘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利用電話向該局詢問,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總 局:(03)332-6181分機2412至2420。
中壢分局:(03)451-5111分機302至308。
大溪分局:(03)380-0072分機202至205。
楊梅分局:(03)478-1974分機202至207。
蘆竹分局:(03)352-8671分機202至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