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退休年度與過世年度重疊,官員表示,可能涉及的樣態會有三種,第一種情況,是被繼承人生前已經提出申退休申請,也經由雇主核准,但是還沒領到錢就過世了,此種情況中,還沒領到的退休金,屬於《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的「債權」,應併同遺產稅申報。
第二種情況,則是被繼承人死亡前,就已經領到退休金,官員表示,這類的退休金可能已經轉為現金、銀行存款或其他資產,繼承人申報遺產稅時,自然會被納入申報。
官員表示,如果屆退人員未辦理退休卻過世,雇主因而給付因死亡退職金、離職金、慰問金、撫卹金等,這些款項就是家屬的所得,而不屬於過世者的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