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6/9 分別登記為夫妻名義房屋經打通使用並設籍,可視為一處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Post author:管理員 Post published:2021-06-09 Post category:地產新聞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夫妻個別所有之相鄰兩棟房地,且為不同門牌,但兩戶房屋經打通合併使用,且皆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並於其中一戶門牌辦竣戶籍登記,其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可合併視為一處。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土地所有權人欲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須在當年9月22日前,向土地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報,或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網站申請 。 民眾若還有任何疑問,可利用0800-000321免費服務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You Might Also Like 對核定稅捐或罰鍰如有不服 行政救濟三階段 2023-10-16 110/11/8個人房地合一所得稅常見5大錯誤 2021-11-08 房屋災損逾五成 可免稅 2022-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