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7/13 網拍堆貨房屋仍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臺中訊)近期隨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升溫,民眾宅在家防疫,王小姐決定批貨在家做網拍,來電詢問房屋稅是否維持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說明,原供住家使用之房屋,作為從事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之營業登記場所,惟實際交易均於網路交易平台完成,且該房屋未供辦公或堆置貨物等其他營業使用者,仍准繼續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若房屋同時作住家及非住家用者,應以實際使用面積,分別按住家用或非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但非住家用者,課稅面積最低不得少於全部面積六分之一。

該局進一步說明,房屋稅是以房屋實際使用情形作為課徵依據,分為住家用房屋及非住家用房屋等不同稅率,倘若從事網路拍賣貨物之營業人,於設有營業登記之自住房屋堆置與其拍賣有關營業貨品,則該部分不屬於住家用範圍,核課情形與實體店面無異,仍應依實際使用情形分別按營業用及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且營業用課稅面積最低亦不得少於全部面積之六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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