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7/16 商家禁內用 可減房屋稅

台北市政府財政局昨(15)日表示,商家若因配合政府防疫措施暫停營業或禁止內用,致縮減營業面積,房屋稅率可由營業用3%降為非住家非營業用2%,在26日三級防疫警戒期結束後的30日內(即8月25日前),都可申請房屋使用情形變更調降房屋稅率。

財政局指出,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嚴峻,北市提供下列房屋稅降稅措施:第一,配合政策停業稅捐處主動降稅。

財政局說,北市自今年5月15日起提升為第三級防疫警戒,並公布觀展觀賽場所(如電影院、表演廳)等應暫停營業。財政局指出,上述因為是配合政府防疫政策停業,稅捐處已主動依主管機關提供資料辦理降稅,房屋稅率由3%降為2%。

財政局表示,第二,縮減營業面積或自主停業部分要申請。北如因禁止內用或自主停業致縮減營業面積,可在8月25日前申請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