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10/13地價稅代繳人非土地所有權人無法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Post author:管理員 Post published:2021-10-13 Post category:地產新聞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有民眾來電詢問,地價稅代繳人是否可以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該局指出,自用住宅用地係指土地所有權人本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住宅用地才能申請適用。 該局進一步表示,若土地所有權人行蹤不明或土地權屬不明而無人管理者,需由土地使用人為地價稅代繳人之情形,因代繳人非土地所有權人,縱在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使用,仍不能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You Might Also Like 繼承房地遺產,當年度「房地稅」該怎麼計算 2022-12-06 「這原因」取得房屋,請如期申報契稅 2023-02-10 國稅局首創「查詢所得及財產資料一站式服務」 2024-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