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2/22 低收入戶自住且未營業的房子可免徵房屋稅 Post author:管理員 Post published:2021-02-22 Post category:地產新聞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為顧及低收入戶生活事實需要及減輕其稅負,如房屋為低收入戶所有且未供出租或營業係供其自住之住宅房屋,得檢具區公所核發之證明文件,向房屋所在地之稽徵機關申請免徵房屋稅。 地方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此項免徵房屋稅核准期間,係以低收入戶證明登載之有效期間為限。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及中低收入戶者則無本項規定的適用。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您,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You Might Also Like 109/11/9 換屋族善用重購退稅 土增稅少負擔 2020-11-09 持法院拍賣之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明書辦理移轉登記,免繳納印花稅 2023-07-21 110/5/6 只擁有一間房屋為何會有兩張房屋稅稅單 2021-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