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10/13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重購地與出售地須為同一所有權人 Post author:管理員 Post published:2021-10-13 Post category:地產新聞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在2年內買賣自用住宅用地,如新購買土地的地價超過原出售土地的地價扣除已繳納之土地增值稅餘額者,可申請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新購土地與原出售土地所有權人須為同一人,才符合規定。若本人出售土地後,再以配偶名義新購土地,雖是夫妻,但因土地所有權人不同,仍不得申請。 民眾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以就近到該局或所屬分局洽詢,也可以利用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 You Might Also Like 110/6/23 土地合併後出售,非屬原房屋基地部分不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2021-06-23 109/10/11 包租公注意!別賺了租金賠了房屋價金 2020-10-12 鄭文在/他申貸新青安遭拒!關鍵出在「這」 火速解約不買了 2024-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