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10/13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重購地與出售地須為同一所有權人 Post author:管理員 Post published:2021-10-13 Post category:地產新聞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在2年內買賣自用住宅用地,如新購買土地的地價超過原出售土地的地價扣除已繳納之土地增值稅餘額者,可申請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新購土地與原出售土地所有權人須為同一人,才符合規定。若本人出售土地後,再以配偶名義新購土地,雖是夫妻,但因土地所有權人不同,仍不得申請。 民眾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以就近到該局或所屬分局洽詢,也可以利用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 You Might Also Like 110/11/10已停業之營業用房屋若使用情形已變更記得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 2021-11-10 109/11/3 繼承取得自用住宅用地須重新提出申請方能適用優惠稅率 2020-11-04 109/8/26 重購自用住宅用地退稅後,重購土地5年內不可移轉或改作其他用途 2020-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