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11/10戶籍遷出將影響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之適用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原先核准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之土地,若符合規定的設籍人因故將戶籍遷出或死亡,戶籍內查無其他符合條件之親屬設籍,將會被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自用住宅用地係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營業之住宅用地,如果您的土地未符合上述自用住宅用地規定,就會被取消優惠稅率恢復成一般用地稅率,民眾務必記得將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或直系親屬至少1人遷入原戶籍內,並於地價稅開徵40日(即9月22日)前向地方稅捐稽徵機關重新提出申請,經核准後才能繼續適用優惠稅率。

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