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買賣土地須為同一土地所有權人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在2年內買賣自用住宅用地,如新購買土地的地價超過原出售土地的地價扣除已繳納之土地增值稅後有餘額者,可申請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買賣土地的所有權人必須為同一人,若夫出售土地後,再以妻名義新購土地,雖為配偶,因土地所有權人不同,就不能退稅。另如為先購後售土地,還必須以購地時已持有供自用住宅使用之土地為前提,如土地所有權人未持有供自用住宅之土地,僅係單純購買土地,嗣後再購買或自配偶受贈他筆土地後再出售,也無重購退稅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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