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2/23 土地登記後解除買賣契約,返還給付物「注意這個」 Post author:管理員 Post published:2021-02-23 Post category:地產新聞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買賣雙方完成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後,因故解除買賣契約,應先向地方稅捐稽徵機關申報土地增值稅,並於繳納稅款後再向地政機關辦理土地所有權返還移轉登記。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土地買賣雙方於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後,因故解除買賣契約,買方須將土地所有權返還與賣方,此時土地所有權之移轉,除符合法令規定減免或不課徵等條件外,仍應課徵土地增值稅。 該局提醒民眾,類此案件於申報土地增值稅時,應提供雙方協議書、法院判決書或和解、調解筆錄等證明文件附案辦理。 You Might Also Like 持分土地「這樣買」小心觸犯刑法 最高7年刑期 2024-08-08 繼承取得土地,仍須重新提出申請,始得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 2022-04-19 110/4/9 已移送執行的欠稅繳納困難,可向執行分署申請分期 2021-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