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5/7 違章房屋一樣要繳房屋稅 Post author:管理員 Post published:2021-05-07 Post category:地產新聞 違章建築是否需要繳納房屋稅?繳了房屋稅是否可申請變更為合法建築物?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依房屋稅條例第3條規定:「房屋稅是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違章房屋,因建築物已實質存在,便已具備課稅要件,自不例外,所以違章房屋在未拆除前,亦應課徵房屋稅,至於房屋稅之完納,僅表示納稅義務之履行,不能據以使違章房屋變成合法。 新聞稿連絡人:郭姿伶 聯絡電話:02-24331888轉322 You Might Also Like 110/8/24 8月31日為地價稅納稅之基準日 2021-08-24 110/11/25地價稅以8月31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並徵收全年度地價稅 2021-11-25 109/8/5 重購退稅後5年內將重購土地贈與配偶,會追繳原退還稅款! 2020-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