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1/8 於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遷入可以一併申請地價稅按自用住宅稅率課徵

(臺中訊)王先生來電詢問,昨天去戶政事務所遷入戶籍,戶政人員詢問是否要一併辦理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如果當場同意就算完成申請嗎?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為節省民眾遷完戶籍又要到地方稅務局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之時間,只要是土地所有權人本人於戶籍遷入時,一併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稅率,戶政事務所人員會通報地方稅務局,該局接獲通報資料,經審核後,皆會以公文回復核准與否。

另該局貼心提醒,目前於戶政事務所申請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者,依據土地稅法第41條規定須由土地所有權人本人提出申請,所以其他人(例如:配偶、子女)遷入無法受理申請,仍須由該土地所有權人另行提出地價稅自用住宅之申請。

如有任何相關地價稅問題,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洽04-22585000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