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1/19 未辦登記之老舊房屋,如何申請地價稅按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地方稅務局告訴您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老舊房屋若無權狀或使照登記,但於稽徵機關設有房屋稅籍資料者,仍可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房屋於77年4月29日以後建築完成者,須先向地政機關申請「建築改良物勘查結果通知書」或「建物勘測成果圖(表)」以證明地上建物坐落之土地地號;若房屋於77年4月29日以前建築完成,則可以填具「房屋基地坐落申明書」代替建物所有權狀。

該局進一步提醒民眾,欲申請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者,須於地價稅開徵前40日(即9月22日)前,向稅務局提出申請,當年度就可適用千分之二稅率課徵地價稅,逾期申請者,則自申請之次年期開始適用。

民眾如仍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04-225850001接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