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1/26 已按自住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稅款確定後不得改按一般稅率重行核算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出售土地時,土地增值稅自行申報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並已繳納土地增值稅確定後,不可申請改按一般稅率重行核算稅率。

該局舉例說明,民眾蔡君持有本市潭子區3筆土地,於109年9月18日與買方王君簽訂土地買賣契約,蔡君並於該日辦理自用住宅用地土地增值稅申報,經查明確實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准按特別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事後蔡君於109年12月7日申請該3筆土地改按一般用地稅率核課土地增值稅,然經查對蔡君已繳納稅款確定,事後則不得再行主張申請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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